2007年3月2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甥舅合作制贩毒 被告席上同听判
新法

  因嫌贩卖毒品赚钱太少,凭借自己在制药厂工作过、懂得一些制药工艺知识的“优势”,新昌县“无业游民”朱奇禹尝试自己制造毒品贩卖,还把自己的亲舅舅拉来帮忙。昨天,新昌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甥舅俩及另一名参与贩毒的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  2006年下半年,朱奇禹为赚钱产生了制造毒品的念头,于是通过网络认识了广西柳州一个自称“阿强”的人,向其学习了制造K粉的技术,并向其购买了制造K粉的主要原材料。朱奇禹又委托亲舅舅张永军租赁了一间套房的阁楼作为加工场地,购买了制毒设备和配料。他还雇来张永军共同制造K粉。至案发,他们生产出K粉590余克。期间,朱奇禹将其中的100余克出售给吸毒的张城恩等人,张城恩又加价后卖给其他吸毒人员。
  法院审理认为,朱奇禹非法制造、销售K粉,数量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、制造毒品罪,且属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遂一审判处被告人朱奇禹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被告人张永军犯制造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被告人张城恩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